于丹 - 百家讲坛讲师
来源:时代光华
职业背景
于丹,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中国古代文学硕士,影视传媒系主任,影视学博士,文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毕业于北京师范专科学校(现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1989年7月参加工作。在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先后任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等。现为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中国视协高校艺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视协理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中央电视台研究处客座研究员、中国新闻研究会、中广学会主持人研究会、中广学会法制节目委员会常务评委、澳大利亚新闻集团首席顾问讲师。
学术兼职:
中国视协理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
北京影视艺术家协会理事;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编委;
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电视主持人“金话筒奖”、中国电视法制节目“金剑奖”评委;
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上海电视台、辽宁电视台、湖北电视台、广东电视台、陕西电视台、山西电视台、河南电视台等40余家省市电视台首席策划、顾问,澳大利亚新闻集团(大陆区)首席顾问。
学术兼职:
中国视协理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
北京影视艺术家协会理事;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编委;
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电视主持人“金话筒奖”、中国电视法制节目“金剑奖”评委;
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上海电视台、辽宁电视台、湖北电视台、广东电视台、陕西电视台、山西电视台、河南电视台等40余家省市电视台首席策划、顾问,澳大利亚新闻集团(大陆区)首席顾问。
职业背景
教育培训:
先后为辽宁、河北、浙江、安徽、贵州、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山东、北京等20余家省级电视台,为大连、青岛、沈阳、长沙、武汉 等20余家市级电视台做业务培训,授课获得一致好评。在转型时期中国电视运营理念、省级上星台生存策略、中国电视新闻发展趋势、城市形象整体策划、电视频 道整体包装等方面有较为深入的理论研究。2003年4月,促成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同澳洲知名学府南澳大学的联合办学,主持开设省市电视台·电视频 道总监高级研修班并授课。
其他经历:
多次应邀担任中国新闻节目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社教节目奖,中国谈话节目奖评委以及电视主持人“金话筒”奖年度评委,中国电视法制节目“金剑奖”评委等。
先后为辽宁、河北、浙江、安徽、贵州、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山东、北京等20余家省级电视台,为大连、青岛、沈阳、长沙、武汉 等20余家市级电视台做业务培训,授课获得一致好评。在转型时期中国电视运营理念、省级上星台生存策略、中国电视新闻发展趋势、城市形象整体策划、电视频 道整体包装等方面有较为深入的理论研究。2003年4月,促成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同澳洲知名学府南澳大学的联合办学,主持开设省市电视台·电视频 道总监高级研修班并授课。
其他经历:
多次应邀担任中国新闻节目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社教节目奖,中国谈话节目奖评委以及电视主持人“金话筒”奖年度评委,中国电视法制节目“金剑奖”评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