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可以不交除了工伤外的保险吗?
来源:时代光华 2019-06-20 09:30:27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的核算办法和发放办法,即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但是,用人单位是否应当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中没有相关条款。 但是,从原劳动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和一些地方性法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方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第11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和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至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从企业规避风险的角度考虑,建议还是给小时工购买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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