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经劳鉴后仍不上班,如何办理?
来源:时代光华 2019-07-23 10:20:44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推荐:

想了解更多“人力资源”可咨询:400-0808-15

员工患职业病,但不是本公司岗位造成的,如何妥善处理? 我公司现目前人事没有培训这块,请问我现在想从零开展,该如何做起呢? 员工离职后又入职,是接收还是不接收? 30多人小公司怎么管理、企业文化 试用期员工拥有哪些权利? 绩效申诉过程中,HR应该支持谁? 如何做好解雇面谈工作? 如何解读简历里的信息? 员工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促使新员工更快融入工作,该如何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