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注意点有哪些?
来源:时代光华 2019-06-13 09:38:51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应支付经济补偿;6、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该规定已于2001年被废止,但沈律师认为,自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自工作之日起至2001年的生活补助费;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推荐:

想了解更多“人力资源”可咨询:400-0808-15

员工不在公司,怎么办理离职手续的确认呢? 绩效考核效果差,怎样加大考核力度? 你们公司招人对学历卡的严吗?你觉得大专和本科学历差别大吗? 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中应该包含哪些内容跟如何去提问? 请问办公室文职适合做绩效吗?研发人员适合做绩效吗? 外贸部门要做激励,要怎么做员工激励呢 公司员工在节假日放假期间发生事故及伤害,可以算工伤吗? 公司社保欠费,员工中途离职了,可以停保吗?去新公司有影响吗? 岗位特殊流动性大,员工写自我放弃缴纳社保的证明是否可行? 企业设定员工辞职申请表 带强制性质吗,是否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