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注意点有哪些?
来源:时代光华 2019-06-13 09:38:51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应支付经济补偿;6、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该规定已于2001年被废止,但沈律师认为,自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自工作之日起至2001年的生活补助费;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推荐:

想了解更多“人力资源”可咨询:400-0808-15

现在想规范一下各个岗位招聘周期,该怎么办? 招聘新人达不到用人部门的满足如何解决 如何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如何制定有效的人才培训机制? 你们公司的职位都会做背景调查吗? HRBP需要具备哪些人资版块的能力? 员工档案管理的相关流程是怎么样的? 公司一直不给缴纳社保,如果匿名投诉,HR这边会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之前没和员工签薪酬保密协议,过一年后,补签是否可以,怎么样才能做到合理呢? 应聘人员有行政拘留记录时会否考虑录取或是直接拒绝? 如何处理单休的的薪资基数问题?怎么定薪资基数比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