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施末尾淘汰制度,请问公司这种制度合法吗?
来源:时代光华
2019-06-27 09:13:27
“末尾淘汰”制度前提是,公司设立了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性质上是公司的内部规定,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在绩效考核制度之上,是否可以再设立末尾淘汰制度,是更加模糊的地带。 从最高法给出的指导案例来看,绩效考核制度,法院是认可的,因为这是公司的内部制度,也没有明显违背其它法律。但如果要想有法律效力,需要两个前提。第一,这个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程序合法,即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才行。第二,要经过公示,即每个员工都确实了解这个制度。 那么,有法律效力的绩效考核制度,是否就可以设定末尾淘汰呢?从大量的案例来看,基本是否定。末尾淘汰的法律依据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基本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在调岗或者培训之后,仍然不能适应工作,那么公司可以在补偿你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雇你。 所以,末尾淘汰制度,虽然没有明确违法,但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你被末尾淘汰制度踢出了公司,那么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获得该得的赔偿,从指导案例和其它案例来看,弱势的员工大概率都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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