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的工资到现在都没发,算拖欠工资吗?
来源:时代光华 2019-02-18 13:44:56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业务部门反馈,总加班,工作表示压力太大,该如何解决呢? 如果说离职人员在离开单位后,他的工资不够扣社会保险费,该怎么处理呢? 入职半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员工生病住院,公司要负责吗? 在梳理新一年公司整体招聘计划时的注意点是什么? 企业聘用超退休年龄,未享受退休待遇的员工,签什么合同 员工在工作时间睡觉,给予辞退,合理吗? 外地员工主动提出离职,但不配合签署离职协议怎么办? 制造型企业非一线岗位的岗位分析有哪些方法? 对于长期驻扎在外地的市场工作人员怎么进行管理?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