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注意点有哪些?
来源:时代光华 2019-10-21 09:28:22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因为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签,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应支付经济补偿;

6、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该规定已于2001年被废止,但自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自工作之日起至2001年的生活补助费;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推荐:

想了解更多“人力资源管理”可咨询:400-0808-155

员工在外面兼职,单位是否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操作工上班一年多,没有上社保,出了工伤如何处理? 日常档案管理和文件管理怎么做好分类? 员工不服从正当工作安排,企业可以给予处罚吗? 员工自行缴纳社保要求索赔是否合理? 如何面试高层管理者呢,有点不知所措怎么办呢? 职业职称和执业资格补贴是怎么样的? 公司组织外部培训,如何有效选择培训机构? 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中应该包含哪些内容跟如何去提问? 求职者以往薪酬真实度的评判要怎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