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来源:时代光华 2018-08-07 10:41:32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提前通知的时间只要3天即可,而不是30天。法律赋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着较为自由的就业选择权,便于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是否合适。
劳动者一旦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或工作内容等不适合本人,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这个“通知”,并没有要求书面形式,口头通知也是完全可以的。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课程推荐:

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

变革期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运作实践

人力资源薪酬福利管理

人力资源内训

HR(招聘、培训)年终总结怎么做?需要哪些数据分析? 旷工的制度以及旷工的工资怎么计算? 绩效飞轮是如何内核驱动成长型企业绩效管理呢? 人力资源计划的必要性是什么? 离职率居高不下的原因要怎么去分析呢? 你们公司都在那些节日里举办活动? 对于公司的离职人员的信息、档案应如何管理?是该销毁吗? BLM模型中衡量潜力的四个维度是哪四个维度? 公司不想续签,员工合同还有半个月到期怎么办 入职离职工资是怎么计算的?